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申報廣東省人居環境建設研究中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6-24 09:05 文章來源:http://www.szjs.com.cn
省內各有關高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
建設美好人居環境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上城鄉建設的重要任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全面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部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和品質提升。為貫徹落實國家的工作部署,切實提升我省人居環境質量。需要密切政府主管部門與專業技術單位的合作關系,充分發揮專家智庫作用,持續為省內各級主管部門推動相關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根據工作需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擬在各單位自愿申報的基礎上,認定若干個廣東省人居環境建設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人居研究中心),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立密切合作關系,支持參與全省人居環境建設重大決策制定、政策研究、技術咨詢等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機構定位
(一)圍繞廣東省人居環境建設工作開展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鎮老舊小區及城中村改造、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綠色社區創建、城市體檢、歷史文化保護、城市與建筑風貌等。
(二)構建人居環境建設研究平臺、智庫、特色人才培育基地。
(三)配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開展政策制定梳理、課題研究、技術咨詢、標準制定、調研督導與明察暗訪等工作。
二、面向對象
(一)廣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企事業單位。
(二)自主申報與運營管理。
三、申報條件
(一)資質水平。具有人居環境建設理論研究和建設實踐的豐富經驗。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一般應具備所從事領域的最高等級專業資質。
(二)科研條件。具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標,具有承擔人居環境建設研究任務的能力,在促進技術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及人才培養等方面充分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申報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人居環境建設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研發設備。
(三)科研團隊。具有學術造詣較深、學風正派、富有開拓精神和組織領導能力強的學術帶頭人,研究團隊知識結構、專業技術、年齡結構合理。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粵東西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科研總人數的50%。
(四)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學術儲備,包括人居環境建設領域的相關課題研究成果、學術論文、出版書籍等。
(五)管理機制。申報單位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四、申報程序
(一)各申報單位填報并提交申請材料。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受理申報書等材料,對材料的齊全性和內容完整性進行查驗。
(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入選對象。
(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黨組研究決定、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確定。
(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授予牌匾。
五、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一)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二)上年度損益表(收入支出表)
(三)資質證書等證明文件
(四)單位相關負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政策支持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支持人居研究中心開展人居環境建設相關研究工作或舉辦相關活動。對經廳同意的相關工作可以冠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指導等名義。
七、聯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古劍忠、呂巖;
聯系電話:020-83133702,1899832861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廣東省人居環境建設研究中心認定申請書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