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
深汕特別合作區綜合發展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
項目說明:
2010年項目
項目名稱: 深汕特別合作區綜合發展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
委托單位:深山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項目規模:468平方公里
項目簡介:
背景
2011年2月,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深汕(尾)特別合作區基本框架方案的批復》(粵委〔2011〕11號文),要求將合作區建設成為現代化綜合性新城區,成為廣東省乃至全國區域合作創新示范區。為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對合作區戰略定位,指導合作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規劃建設,編制此規劃,是編制其他規劃的基本依據。
目標
深汕特別合作區將建設成為全國區域合作創新示范區、全省先進制造業、旅游休閑和現代農業新興基地、粵東重要經濟增長極、現代化綜合性新城。
創新
1、以山海生態資源為背景,以區域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為先導,以重點片區開發、重點項目建設為支撐,構建“兩軸、一帶”,形成“一中心、四組團”的總體空間布局。
2、堅持城鄉統籌、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發展原則,嚴格保護合作區自然景觀資源,構建便捷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安全的水利體系、綠色能源保障體系,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突出城鎮、鄉村的各自特色。
特點
本次規劃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以制度創新為基礎,發揮合作區作為深汕合作的平臺作用,抓住汕尾加入深莞惠一體化發展的機遇,以產業合作為重點,加快融入珠三角地區,全方位拓展區域合作共建的領域和范圍,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和創新機制,促進區域聯動發展。